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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合区“双15%”政策落地实施

发布时间: 2022-12-13 15:40 更新时间: 2024-09-11 07:00

深合区“双15%”税收优惠政策正式落地实施对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区内工作的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今 日上午11时举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新闻发布会,标志着“双15%”优惠政策正式落地实施。深合区执委会主任李伟农,副主任聂新平、牛敬和苏崑,以及深合区税务局总会计师张惠冰出席,介绍系列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政策内容亮点及贯彻落实措施等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上述所得税收政策简称“双15%”优惠政策,是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专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推出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方面,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及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助深合区夯基聚才趋同

聂新平强调,“双15%”税收优惠政策是《总体方案》提出的一项“基石”性政策,对合作区加快建设具有重要推进作用,他用3个“关键词”来形容“双15%”税收优惠政策出台的意义:

一是“夯基”,通过精 准匹配“四大重点产业”,夯实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产业基础;二是“聚才”,通过扩容升级“优惠享受群体”,着力吸引境内外高端人才加速集聚;三是“趋同”,通过实施“澳门居民个税优惠政策”并优化适用规则,全力营造趋同澳门的宜居宜业生活环境。

促澳人汇聚深合区

张惠冰表示,“双15%”税收优惠政策,首 次在合作区落地多项创新内容:一是首 次 施行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二是首 次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新增澳门特色产业,三是首 次施行鼓励企业“走出去”、加速企业资金流动的两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张惠冰表示,相信该政策的落地实施,将大幅降低澳门居民、澳门人才在合作区的税负,促进澳门居民、澳门人才汇聚合作区,参与合作区开发建设,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双15%税制促澳经济多元


苏崑表示,此次印发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在条目数量上与原先相比较“扩容”近一倍,对有利于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鼓励类条目做到“应纳尽纳”,并明确将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优惠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下限下调至60%,从而使合作区内更多企业能享受国家政策红利。


其中,以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为主线,新优惠目录着眼于“吸引新澳企,壮大新澳资”,基本囊括了《总体方案》明确支持合作区发展的四大新产业,特别是对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从研发、设计、制造等全链条产业覆盖,新增中医药、澳门品牌工业、现代服务业、现代金融业等产业门类,在文化会展商贸产业新增“内地与澳门、葡语国家贸易经纪、代理与服务”等特色产业,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要素的集聚力、澳门品牌工业的扶持力、文旅会展产业发展的引领力、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的支持力。

苏崑表示,双15%税收政策优惠力度大,大幅降低了合作区符合条件企业和个人的实际税负水平,缩小琴澳两地税负差,对推动合作区产业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远低于内地企业所得税25%的法定税率,税负水平明显下降。

澳人个税税负趋同澳门

个人所得税方面,对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澳门税负参照澳门税法关于职业税、所得补充税有关规定计算,实现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来源于合作区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负与澳门趋同。他举例说明,某澳门居民2021年仅在合作区受雇,其在合作区取得工资收入,倘金额相当于澳门居民收入中位数每月两万澳门元,以13个月收入计算,年收入约合22万元人民币,在不考虑税收减免情况下,按内地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额约1.4万元人民币,而在适用政策优惠后,仅需缴纳约2,300元人民币,与该部分所得对应的澳门税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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