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车辆购置税
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
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 (含增程式) 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发布时间: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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