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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虚开发票的行为
发布时间:2024-05-14


所谓虚开发票,是指没有真实业务交易发生的情况下开具发票。

目前常见的虚开发票有两种:

1、注册皮包公司,利用纳税时间差,疯狂开具一堆发票出去,然后在申报纳税之前跑路。

这种情况下虚开的发票一定会被查出来,税局系统到期发现开票但未申报,发出预警,Zui终会追查到各家受票的企业,肯定会被认定为虚开,区别在于是否为善意取得而已。

2、正常经营的企业,在交易过程中帮忙对方多开发票,比如实际交易100万,但对方单位需要的进项比较多,正好有个别客户又不需要发票,就帮忙开具200万发票给对方,并私下返还税点。

这种操作隐蔽性强,不易被发现,常见于一些商贸企业,做到jizhi的企业,收款、交易金额和发票金额是能对得上的,只是改了发票抬头而已,税务机关如果没有下沉到企业去核查,有时还挺难发现的。当然了,凡事就怕认真,一旦认真起来就无所遁形了,供销两方的财务账、银行流水、出入库单据等拿过来一对比,自然会露出马脚来。所以说,没被查出来只是暂时的,一旦税务机关较真了,那就逃不掉的。

关于虚开发票的违法结果,法规这样规定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daikaifapiao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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