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金融机构(不含代表机构)申请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申请条件?
外资金融机构(不含代表机构)申请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非港珠澳大桥口岸)
(一)申请条件
在广东省投资的外资金融机构,或在内地投资的外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其上一年度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办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1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2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商务车指标;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zui多不超过15个(包括该机构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在内)。
(二)办事材料
1.银保监会或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文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
3.《金融业务许可证》;
4.商户登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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