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两地车牌办理条件新规:
粤港两地车牌办理条件新规:
一、粤港两地车牌粤Z牌办理条件(香港到大陆):
境外投资者申请粤港两地车牌办理的,在广东省内设立一家外资公司,这家外资公司满足近三年纳税10W即符合粤港两地车牌办理条件。
二、粤港两地车牌FV牌办理条件(大陆车往香港):
广东省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均可申请粤港两地车牌指标,但是不同于外资公司申请粤Z牌,同一家内资公司名下只能申请一个粤港两地车牌指标。内资公司近三年度纳税达到100W即可申办。
值得注意的是,港珠澳大桥口岸的粤港两地车牌指标于去年11月18日已重新发放5500个粤Z指标,500个FV指标。这次交管部门对投资类指标审核严格,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申办粤港两地车牌指标的,一律予以退办或注销指标。对于已受理的投资类指标申请,将按照企业近三年纳税数额度高低排序,纳税高的企业先予以审核发放粤港两地车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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