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澳门居民如何在横琴享受税收优惠?(横琴税收优惠)
回答:
1. 对享受优惠的人才采用清单管理办法
3号文规定,对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根据此前颁发的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预登记申报指南(2021年度)》,
高端人才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才工作部门根据掌握情况直接登记纳入初步清单;
紧缺人才由人才或用人单位通过人才登记系统进行预登记(2021年度的预登记窗口已关闭)。
其中合乎条件的人才需要符合一系列要求包括: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 并且与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以上要求是否将适用于2022年度预登记有待进一步明确。目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暂未出具“实质性运营”企业的定义或具体要求。
其中企业的实质营业地址、在地营运人员、财务账册处理保存地方等都有可能被考虑在內。
如相关人员符合条件但未在限期前完成2021年度人才预登记,建议尽快与相关人才管理部门进行联系,
进一步明确对于2021年度是否仍可对符合资格的人才作出登记。
2. 突出了澳门居民的优惠方式
3号文特别规定了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尽管相关法规尚未明确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负的核定标准,但此次特别针对澳门居民的优惠政策能为在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的澳门个人带来较大的税收优惠力度,能吸引人才,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发展。
3. 明确了税收优惠的收入类别及办理方式
3号文明确了可享受税收优惠的收入类别,且规定在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需注意的是,股息红利和财产转让所得并未包含在可享受税收优惠的收入类别。
对于这些目前不在税收优惠的收入类别的其他个人所得,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否会给予其他优惠也值得关注。
目前,对于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的个人(如非居民个人),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方式尚不明确,
建议相关企业及个人与主管税务机关做好沟通,密切关注优惠政策的落地措施和执行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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