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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关后两地车牌有哪些注意事项?(粤港两地车牌)


提问:通关后两地车牌有哪些注意事项?(粤港两地车牌)

回答:

内地出港商务车1年内在港逗留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80天,对违反相关规定的,

将暂停使用两地车指标4至6个月(首·次违反规定的暂停4个月,再次违反的暂停6个月)。
港澳往来内地小汽车每次进入内地的停留时间蕞长不得超过3个月(出境后允许再次入境),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海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两地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一经查实,

对当事人所持有的两地车指标作不少于3个月的锁控处理,锁控期间不得办理所有指标变更业务。

性质恶劣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利用两地车协助他人从事非法入出境、非法营运活动,违规携带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从事走私行为的,

一经查实,除依法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外,还将注销两地车指标, 永·久不得再次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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