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买卖公司的方式买卖房屋,靠谱吗?
近期,我们律所团队接到了很多有关买卖房屋的风险咨询,其中有一批关于以买卖公司名义买卖房屋的群体。本文简单对这种类型的房屋买卖进行介绍。
一、买卖情况的简单分析
这种买卖多见于50年产权的商品房或者“公寓”或者门面,核心问题是这些房屋由于是商用性质不出售给私人,只能出售给公司。
但是,基于我国房地产开发、建设、买卖的实际情况,这些房屋有一些就被装修成了可以住人的房屋——除了商水商电外似乎与民宅没有区别,毕竟这年头也有不少公司在民宅办公。
说起来,Zui成功的“公寓”、“loft”就是北京的像素小区,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搜索相关资料。
二、房屋过户方式
房屋过户方式就有两种,第一种是转让公司股权,也就是把公寓登记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买房人,买房人作为新股东、新法人享有这套房屋。第二种是只转让房屋,即买房人自行注册一家公司,再将房屋以买卖过户的方式从卖家的公司名下登记到买家的新公司名下。
实践中,第一种转让股权的方式更多,因为过户税费更低。
三、房屋的优势
这种房屋Zui大的优势就是便宜,一般比同等住宅价格低。同时位置、房屋整体情况也高于同地区一般民宅。
同时房屋买卖的过户费用低,因为大部分走的是公司股权转让,只需要双方将股权转让的价格设置低,Zui终要交的税费就比较低,0元转让股权、1元转让股权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都是合法合理的——个人房屋买卖行为中,根据北京市的管理规定,交易价格不能低于评估价格,不能再以1元的价格转让一套房屋。
四、风险——一旦房屋出问题,很难维权,需要做好房屋背调
这种类型的房屋交易,外观上都是公司之间的交易——股权转让、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
所以,一旦买家拿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面积问题,买家不能起诉卖家房屋买卖纠纷,只能就股权转让协议起诉——此时,股权转让协议所书写的转让价格一般非常低,买家能得到的保护局限性就比较大。
第二项风险,是买家受让的公司本身存在问题,比如卖家拿公司做过经营贷款,现在卖家将公司转让给买家,买家就需要承担这笔经营贷的还贷义务。再比如,卖家曾经以公司名义在另一片地区租赁房屋,现在屋主要房租自然也只能起诉公司,承担责任的人也就从卖家变成了买家。
所以,这种情形下的房屋买卖,必须做好对公司的背调、审计,买家要时刻谨记自己购买的是公司而不是房产,你要对这家公司负责任。
以上就是本文的相关内容,如果读者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要对公司进行背调、审计,可以私信、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