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的出口退税政策是怎样的(详解横琴出口退税政策)?
横琴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涵盖了对内地经“二线”进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有关货物视同出口,并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以下是该政策的详细解析: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财税〔2024〕1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横琴 平潭开发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1号)
政策内容:
内地经“二线”进入合作区的有关货物,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将视同出口,并享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税政策。
合作区内购买适用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货物的企业,可以向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申报办理退税。
退税货物范围:
并非所有内地经“二线”进入合作区的货物都能享受退税政策。政策明确排除了一些货物,如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以及内地销往合作区不予退税的其他货物。
具体的退税货物范围可以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财税〔2024〕1号)中的附件。
政策调整:
与之前的政策(如财税〔2014〕51号)相比,2024年的政策在退税货物范围上进行了优化调整。例如,取消了“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的限制,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采Gou的货物也纳入了可退税范围。同时,对内地销往合作区不予退税的货物清单也做了些许调整,如删除了海关税则号第17章(糖及糖食)和第19章(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制品;糕饼点心)涉及的货物。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向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提交退税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以咨询当地税务局或参考相关政策文件。
总的来说,横琴的出口退税政策为合作区内的企业提供了实质性的税收优惠,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竞争力。同时,政策的调整也反映了ZF对合作区发展的支持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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