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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海南深圳)

发布时间: 2022-10-26 17:06 更新时间: 2024-09-11 07:00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前提条件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及详细内容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和租赁证明文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法人身份证
5.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
6.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7.经营产品无储存承诺书
8.委托办理需提供介绍信和委托人的身份证
9.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资料:  
(一)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 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复制件)。  
(三)安全评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本办 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  企业提出经营许 可证延期申请时,可以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并向发证机关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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