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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南沙自贸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税率降至15%

发布:2022-12-07 15:11,更新:2024-05-05 07:00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公布享受优惠政策产业目录,就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条件进行细化明确。对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次发布的南沙优惠目录包括八大类140条,涵盖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信息技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与新材料、航运物流、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其中,“高新技术重点行业”35条产业目录在适用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基础上,同时适用享受“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进一步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


优惠政策明确对在南沙设立的人工智能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命健康、节能环保等4个重点领域35项高新技术重点行业的企业进一步延长亏损结转年限,相比较现行的税收政策,实现了双重突破。


一方面突破现行可以弥补的亏损年限,将弥补的亏损从现行政策的5年延长至具备资格前8个年度;另一方面相应突破zui长亏损结转年限,将准予弥补亏损的zui长结转年限相应从10年延长至13年。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技术含量高、亏损回报周期长的企业享有更长的时间弥补亏损,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和产出,推动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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