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前置审批
广播电视类前置审批
审批全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广播影视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社会管理司
审批时间:省局审批20工作日,总局审批20工作日。
年检要求:每年1-3月
有效期限:2年
材料要求:专业性材料、基础材料、300万注册资金、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从事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和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证书)等材料、五名中级职称以上专业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编、导、摄、灯、剪、服、化、道等)
发布于 2021-06-18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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