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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符合条件即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发布:2022-11-02 14:50,更新:2024-05-15 07:00

首 次细化明确可享受优惠的企业条件,优惠力度更大

  通知首 次明确细化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减税、免税等具体适用条件和情形,方便相关企业对照申报,可操作性较强。通知明确可享受优惠的企业须符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以下简称优惠目录)、主营收入占收入总额60%和实质性运营三项条件,并规定了总分机构的适用情况。对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质性运营推动企业从“注册在横琴”向“研发、生产、运营在横琴”转变,增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吸引企业落户竞争优势。

  通知明确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并明确了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应符合的条件。为节约企业资金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设立企业的资本性支出按不同价值区间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

   优惠目录涵盖产业大幅增加,覆盖面更广

  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此次印发的优惠目录与原横琴新区优惠目录相比较,目录从原有的6大类80个细分行业扩大到9大类150个细分行业,使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更多产业和行业的企业能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

  优惠目录的9大类产业包括高新技术产业、科教研发、中医药产业、医药卫生产业、其他澳门品牌工业、文化会展商贸产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现代金融业,囊括集成电路设计、人工智能产品等150个细分行业,体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发展与澳门现有产业基础和创新优势的衔接互补。

  此外,优惠目录立足粤澳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聚焦科教研发和高端制造、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现代金融四大产业,对合作区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将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有利于推动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产业全部纳入政策范围,将为澳门多元发展、长远发展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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