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公司能互相开票吗?
发布:2023-12-21 16:08,更新:2024-09-11 07:00
总分公司能互相开票吗?
提供服务、货物
总公司(A)
分公司(B)
一般纳税人A公司有一家分公司B,A向B提供服务,能否开发票给分公司B吗?会有税务风险吗?
对于真实的增值税纳税范畴业务,总公司可以给分公司如实开票
(1)总公司与分公司都是独立的纳税人,公司之间收取的是服务费按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税率是6%,征收率是3%或1%;
(2)分公司的增值税一般情况下是就地申报纳税,分公司如果发生销售行为,可自行开票,抵扣,申报纳税;
(3)由于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正常情况下,分公司无需独立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总公司汇总企业年度税额扣除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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