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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个体户核定减半征收(海南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24-09-08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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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1.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答:纳税人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该纳税人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2.个体工商户享受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答:[例1] 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产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 ,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优惠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么李某享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 (80000x 10%-1500)-20001x(1-50%) =2250元

[例2] 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 ,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优惠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享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收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 (1000000x35%-65500) -6000x 1000000- 120000] (1-50%) =139750元


3.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吗?

答:可以,具体办法是,2021年1月1日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年第8号)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浪税也可直接电请退还应减务的对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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