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是什么?怎么办理呢?
劳务派遣也称为劳务派遣、人才租赁、劳务派遣、劳务租赁和员工租赁。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分配到其他用人单位,然后用人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是中国企业的一种补充就业方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中实施。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②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③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④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流程:
申请人提交《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材料到县区级人社部门。经初审,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受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县区级人社部门到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具备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所需经营场所、办公设备等条件,县区级人社部门将申报材料提交市级人社部门进行复审。
市级人社部门复审后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程序:
①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业务办理指南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不齐备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须补充的材料;
② 承办: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提交责任处室(科室)工作人员审核;
③ 审核:责任处室(科室)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有关场地、设备和人员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④ 批准:责任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Zui终审批,转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发证手续。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使用范围: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同设立的劳动力输出单位,主要用于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输出中对派遣人员的各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