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给合伙企业分红免税吗?(合伙企业股东分红个税)
更新时间:2024-09-11 07:00: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13826542274
联系人:张先生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合伙企业是自然人合伙人——不免税,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国税函 2001 84 号文)第二条: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财税问题请评论、私信我们。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