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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两地车牌办理条件

发布时间: 2022-11-03 17:11 更新时间: 2024-06-07 07:00

FV办理条件:

1.深圳湾口岸:在我省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办理一辆

2.办理港珠澳:在我省三年内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

3.有内地驾驶员,需持有内地身份证,两地驾驶证、商务签证。

4.车是以大陆公司的名义并在大陆购买(FV为内资企业办理)


粤Z办理条件:

1.深圳湾口岸:到我省投资的国外、港澳台商户,其上一年度在我省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可以申办第 一辆

纳税数额须达到5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第2辆商务车;

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第3辆商务车,

从申办第4辆商务车指标起,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辆商务车指标,zui多不超过15辆。


2.港珠澳大桥:、境外企业或个人到广东省内投资企业纳税额累计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申办1辆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的商务车辆;

纳税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请第2辆;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办第3辆。


3.有香港驾驶员,需持有香港身份证,两地驾驶证、回乡证。


4.车是以香港公司/董事/股东的名义并在香港购买。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 南山区桃园田厦国际中心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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