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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车北上!*快元旦可驶入广东!

发布:2022-12-20 13:52,更新:2024-05-15 07:00

广东省关于澳门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

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的管理办法


第 一条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有关要求,规范对澳门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以下简称大桥口岸)入出内地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90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大桥口岸临时入出内地且仅 限在广东省行政区域行驶的澳门机动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不包括临时进入内地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活动的澳门机动车及其驾驶人。


本办法所称澳门机动车,是指在澳门登记并领取有效牌照,车长小于6米且座位数不超过9座(含驾驶人座位)的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


第三条 年满18周岁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澳门居民,可为本人登记持有的1辆澳门机动车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


第四条 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时,每辆澳门机动车zui多可以备案2名驾驶人,驾驶人备案后不得变更。驾驶人须为年满18周岁的澳门居民,且持有内地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准驾车型应当包括其申请的机动车类型。

第五条 对临时入出内地的澳门机动车和驾驶人,由海关、边检等部门依法负责入境出境口岸检查监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核发电子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实施内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口岸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实施监管。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便利高效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协作机制,推进综合管理。


第六条 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应当交验澳门机动车,并向珠海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有效证明、凭证:


(一)澳门机动车所有人证件。包括:


1.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二)澳门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凭证和登记折。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保险凭证有效期不少于临时入出内地期限。


(四)驾驶人证件。包括:


1.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国护照及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永 久居留身份证),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永 久居留身份证)等有效出入境证件;


3.内地机动车驾驶证。


属于注册登记6年以上的澳门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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