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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 和汇算清缴一样吗 ?(税务申报)

更新时间:2024-09-07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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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每年一次的工商年报时间,凡是在前一年12月31日及之前注册的公司、个体户、专业合作社等,都要进行上一年度的年报,而且必须在本年的6月30日之前完成!而不按规定执行的企业将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篇为大家整理了一下企业在进行年报前需要自行清理的账面细节,以及在年报填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的详细解答,帮助企业轻松完成年报工作。

提前做好企税汇算前的清理工作

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年报前自行清理的账面细节有助于年报工作顺利进行,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清理清算的项目有哪些呢?

一、收入类项目调增调减

①视同销售收入(调增)

②不征税收入(调减)-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由国务院、财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过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③免税收入(调减)-国债利息收入;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盈利组织的收入。

二、税法规定不得扣除的项目调增

①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以及被没收财务的损失;

②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比如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准备;

③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④直接捐赠的支出(捐赠需要经过被认可的公益性捐赠机构);

⑤烟草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⑥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向非个人代理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

三、限额扣除项目

①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为不超过全年工资薪金总额的14%);

②工会经费(税前扣除标准为不超过全年工资薪金总额的2%);

③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为不超过全年工资薪金总额的8%,超过部分允许以后年度扣除);

④补充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标准为不超过全年工资薪金总额的5%);

⑤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标准为不超过全年工资薪金总额的5%);

⑥工资薪金(允许扣除,但年报汇算前未实际发放的不予税前扣除)

⑦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为该费用实际发生额的60%和全年收入额的0.5%取小值税前扣除);

⑧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般企业税前扣除标准为该费用实际发生额的15%,超过部分允许以后年度扣除;特殊行业比如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扣除标准为该费用实际发生额的30%);

⑨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超出的部分允许在以后三个年度扣除);

⑩非金融机构企业向非金融机构企业借款产生的借款利息支出(非关联方),税前扣除标准为按照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准予扣除,超出部分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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